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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本无错 拘禁被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8:55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结果债权人变罪犯。7月4日,经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北辉、徐国军管制二年。

  2006年4月4日,被告人陈北辉和妻子贺某遇见范某夫妻俩,便拦住范某向其索讨2万元债务,同时打电话让徐国军等人前去帮忙索债。范某要妻子回去筹钱,陈北辉、徐国军等人便开车将范某先后带至丰城市剑南菜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地逼迫范某还钱。期间,陈北

辉、徐国军等人用拳脚、树枝对范某进行殴打,致其轻伤甲级。4月6日上午,范某的妻子报案。案发后,陈北辉、徐国军的亲属赔偿了范某1.3万元。

万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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