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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称不会代替企业进行投资决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17 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公布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有关负责人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目的,不是代替或帮助企业进行投资决策,而是引导企业防范投资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监管中央企业的投资行为,是《公司法》和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赋予国资委的职责。目前,国资委管理166户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6万亿元,大多分布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一批重要骨干企业在国家经济基础领域和支柱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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