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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勿忘及时购买交强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18 南方日报

  消费提醒

  本月1日起,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正式实施(详见本报汽车周刊6月30日B02版)。为了保障交通安全,交管部门对此将进行严格检查。本报提醒广大车主朋友,新购车辆和原有商业三者险到期的应该尽快购买交强险。10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车主处以两倍保险费的罚款,6座以下乘用车的处罚金为2010元,6座以上为2200元。

  据了解,由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多数车主仍需商业三者险来补充。从本月起,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3家公司的三者险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等7个档次。因为交强险部分覆盖了原有商业三者险的保障内容,所以新的三者险价格略有降低。比如,已使用1年的6座以下家用轿车投三者险5万元,费用为700元出头,比以前降低约两三成,但只能打7折,以前可以打到5折。由于交强险责任限额统一为6万元,如果继续投保20万元,那么就有14万元要通过商业三者险的形式来补充,按现行标准计算,投保20万元的保费为2163元,由于交强险不打折,商业三者险打7折,实际保费为1829元,比原来的保费1263元上涨45%。

  虽然交强险引起了一些争议,但由于交强险遵循无过错赔偿原则,为广大车主省去了不少麻烦。比如在实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时,如果驾驶人没有过错,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但是,由于造成他人受伤,会引发伤者与驾驶人之间的矛盾,而交强险则可以用垫付抢救费用等方法避免这一点。

  此外,商业三者险于今年10月1日尚未到期的车主需要注意,交管部门10月1日起在检查交强险投保情况时,车主必须出示仍然有效的原有保单作为证明。为了减少麻烦,建议车主在10月1日前就将保单随车携带,以免届时忘记,给自己带来不便。

  本报记者侯小军朱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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