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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发出联合通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制止行业恶性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省报刊出版业整体出现健康繁荣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报刊发行秩序混乱、恶性竞争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致使报刊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媒体公信力受到损害,严重影响了报刊业的健康发

展。根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的文件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省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

  通知要求,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恶性竞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报刊业发展的危害,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自觉维护报刊发行秩序。在征订工作中,不得擅自降低报刊全年定价和零售价格;不得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钱物、报刊和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促销手段征订报刊;不得搞“零元订报刊”等类活动;不得对发行量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不得擅自发布各种名目的发行量、阅读量排行榜;不得以任何方式贬损或指责其他媒体;不得以版面交易搞征订和促销;不得以批评报道相要挟征订报刊、拉广告和搞其他经营活动;不得在街头随意摆摊设点搞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摊派或变相摊派报刊。

  通知称,对顶风违规违纪的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通报、减少刊期、停刊整顿直至撤销刊号等行政处罚;对带头搞不正当竞争、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报刊出版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领导者、决策者的责任。

  通知强调,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报刊价格调整申报制度和“同行议价”协调机制。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各相关报纸出版单位要共同签订《规范报刊发行秩序承诺书》,并在报纸上刊登,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近期,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将组成督察组,对全省报刊征订发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报刊发行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规范报刊发行秩序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等精神,坚决纠正报刊发行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新闻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大河报、河南商报、今日安报、东方今报、郑州晚报5家报社共同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报刊、钱物、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促销手段征订报纸。

  二、不擅自降低报纸全年定价和零售价格,调整定价实行“同行议价”并向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申报。

  三、不利用报纸版面做交易搞征订,不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抵值订报款,不以批评报道相要挟征订报纸、拉广告和搞其他经营活动。

  四、不虚报发行量;不擅自发布未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指定机构认证的报纸发行量、阅读率等相关数据及排行榜;不以新闻、广告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五、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内容、任何方式贬损或指责其他媒体。

  六、不在街头随意摆摊设点搞促销活动。文明征订不扰民,服从管理讲秩序。

  七、不以任何形式摊派或变相摊派报纸。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报监督电话:0371-65934186也可向以下部门举报:省委宣传部:0371-65902269。省新闻出版局:0371-6912966513598861536。

  大河报社2006年7月7日

  □记者余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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