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练老人被绊死绿城广场成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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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一老人晨练完准备回家时,被广场上的护栏绊倒摔死。(本报2005年11月6日A13版曾作报道)老人家属遂将广场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0余万元。昨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05年11月5日7时40分,晨练完的赵姓老人在跨越郑州市绿城广场南侧出口处的护栏横杆时,突然被绊倒,头部磕在护栏前面的台阶上,血流满面。看到此景,周围群众迅速 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经过三个小时的紧急抢救,老人最后还是没能抢救过来。当时,郑州市绿城广场管理处的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在绿城广场出入口竖着七八根1米多高的金属立柱,立柱下面,横着距地面38厘米的横杆。设置这些横杆,是为了防止自行车出入广场,保障游人的安全。 死者家属认为,管理处在广场出入口设置“门槛”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给老人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该管理处在管理手段上存在漏洞是导致老人被护栏横杆绊倒致死的主要原因。因此,管理处作为管理方应当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赵珊 线索提供张光辉袁晓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