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亏本后携款潜逃 枣阳一农行会计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35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通讯员梁军 记者张振军 实习生廖媛)枣阳一农行会计挪用公款达100余万元,昨日,枣阳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据了解,案发前刘吉安任农行枣阳市支行新市分理处主管会计兼坐班主任。1999年,他与烟贩子操某合伙做生意,因资金不足便动了挪用公款的念头。当年10月至2002年5月,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109.6万元挪出,供操某做香烟等生意使用,从中谋取利益。20

04年8月,刘某见无法归还公款,便携剩余公款潜逃。

  另悉,同案嫌犯操某因犯挪用公款罪、销售伪劣商品罪,数罪并罚判处11年徒刑,并处罚金18万。记者张振军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