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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太多不平事,催生“职业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03 正义网

  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昆明各大医院寻找“商机”,然后采取或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在医院拉起横幅、或将死者抬到医院门诊大厅等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他们再从中分红。这就是今年以来出现在昆明的“职业医闹”。(7月6日《生活新报》)

  把替患者“闹事”作为职业,这不仅很荒唐,更影响公共秩序。但仔细又想:尽管

“医闹族”也非诚心要替患者打抱不平,而是藉此“伙同求财”,却客观上也真为蒙冤的患者们讨回了公道——获得了医疗赔偿。那么从这个角度讲,似乎“职业医闹”也有其存在理由。

  昆明市陆续发生多起“医闹”、且最终“闹赢”的事实表明,这些医院的服务质量确实存在严重问题,这些医院对医疗事故受害者漠然置之。其道理很简单:要是真以为“医闹族”故意闹事,则医院就不可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凡闹即赔”;要是医院的服务水平质量无可挑剔,也就不会屡发“医患纠纷”;要是医院能坦诚面对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也就不会迫使患者向医院“讨公道”,也就不会有“医闹族”的可乘之机,也就不会有产生“职业医闹”的可能。足见,完全是因为医疗机构的工作疏懒和医德沦丧,才催生了“职业医闹”这个社会怪胎。当然,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疏于监管,也是其重要原因。

  “职业医闹”其实跟“职业讨薪”有着某些相似之处,即:最终都从客观上维护了弱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医闹族”采取的非常手段,那些蒙冤受害的患者恐怕就难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这是早被验证过的事实:有些遭遇医疗事故的患者,有些遭遇医疗高价盘剥的患者,不是因为四处投诉无路、索赔无果而长期鸣冤叫屈吗?那么,采取正常途径难以维权的受害患者,借助“医闹族”的力量帮着讨公道,实在是别无选择的路径。何况,饱经病痛折磨及经济损失的患者们,还得把获赔中的相当部分“分割”给“医闹族”呢。从成本与风险角度讲,若不是患者们迫不得已,也绝不会花钱雇请“医闹”去“闹”的。

  我并不赞成这种明显影响社会秩序的“医闹”行为,更不希望“医闹职业”继续存在甚至泛滥成风;但我又相当认同“职业医闹”在客观上所起的积极作用。因为而今,有很多原本极其正当的事情,要是不“闹”,就必定没有预期的效果。简单的因果关系表明:很多的荒唐“职业”,其实都是由荒唐的社会土壤、甚至由荒唐的政策制度所催生出来的。正在成为职业的“医闹”更不会例外。因此可以断言,若不尽快消除明显存在的社会弊病,若不尽快改良某些不合理的现行政策制度,就必将导致更多五花八门的荒唐“职业”纷纷亮相。

作者:张麦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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