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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收救灾款300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26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朱丰俊通讯员粤民宣)今年5月份的台风给汕头造成逾25亿元的损失。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该市已收到3000多万元救灾款,并已逐步发放到灾民手中。

  汕头市政府要求,各级部门分别设立专账,不论是发放现金还是发放实物,都必须将数额和发放程序公开,将救助对象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县各有关部门在收到款物通知后一个月,仍不报告分配使用情况的,视为款物没有安排使用,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下拨的救灾救济和社会捐赠款物从发文之日起至银行结算资金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已明确期限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拨付到位。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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