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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特级警察”是如何被巨贿击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55 浙江在线

  7月4日至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涉嫌犯罪一案进行了审理。面对被指控的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徇私枉法及诈骗等五项罪名,被告席上的马胜全盘予以否认,坚称自己无罪。在云南省警界及政界,马胜一直给人一种雷厉风行的印象,其工作能力和手段都很“强硬”。因此,曾赢得许多荣誉,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公安部授予个人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打击走私先进个人”等等。(7月6日生活新报)

  人们很难相信这位副厅级,警衔为二级督警的公安局长会与诈骗案件沾上边,人们更难相信这样一位在公安战线有着赫赫战功的英模人物却与腐败有缘,那么马胜是如何被糖衣炮弹所击倒的?

  诈骗得逞使他“信心十足”。1998年,马胜找到官渡区建设局局长龚某,谎称省市有关部门正准备调查该局一起违规审批土地的问题,调查小组负责人是省检察院的一位领导,而该领导恰好是自己的好朋友。说完这些后,马胜表现出一副非常“仗义”的样子,主动说:“我可以通过做工作,摆平这件事。”但条件是“要帮他的一个朋友垫付一笔购房款”。经过这一番讹诈,龚某26万的“购买太平款”到了指定的帐户。用这笔钱,马胜以其母亲和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用于自家居住。到底是实在缺钱,急中生智,还是利令智昏,挖空心思,堂堂的公安局长竟然出此下策,将自己等于一个劣迹斑斑、招摇过市的骗子!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通过了解、分析与推理,掌握了这位建设局长的心态,相信鱼儿一定会上钩,才“该出手时就出手”。

  “司法保护”谋取私利尝到权力的甜头。2004年3月,管某兄弟二人从缅甸走私14吨黄草入境时,被云南南伞公安边境检站。办案中,临沧市森林公安局称该案的管辖权在他们。就这一问题双方争执不下,马胜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到当地,经多方协调,终于使得交由临沧市森林公安局办理。作为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的马胜把案件提级到省森林公安局办理。马胜非但不对在逃的管某的兄弟实施抓捕,反而指使干警把扣押的14吨黄草,以5万元的价格处理给走私犯罪嫌疑人管某。之后,马胜出具虚假的证明文件,为管某贩运黄草提供“司法保护”。一个省级森林公安局长竟然毫不避讳地帮助犯罪嫌疑人贩运走私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稀植物,实在是荒唐之极!而此次利用自己身居要职之位直接干预下属办案,并从中谋利,使他尝到了权力与金钱交换的捷径与甜头,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权钱交易”最终打碎了所有笼罩在他身上的光环。马胜利用担任云南省林业公安处处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时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为此索取和收受价值12万余元的柚木地板等财物和15万元现金;采用公款购买小灵通等多种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9万余元;而在案发后清查其私人财产时,他竟有高达336万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来源。在连续两天的审理中,被告席上的马胜显得头脑非常清晰,似乎还想努力保持一点“马大局长”的风度。面对审讯,他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全盘予以否认,坚持认为自己不构成任何犯罪。那么,既然如此坚决的为自己辩护无罪,那么马胜为什么拒不说清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难道是检察机关还没有掌握他足够的违法证据吗?这种死皮百赖的“坚持”能挽救他成为阶下之囚的命运吗?

  “特级警察”终于倒在了巨额赃款之下,尽管其谋私手段让人觉得多少有点“稚拙”,不如某些巨贪那般“轰轰烈烈”,却暴露了他利用职权,徇私枉法,胆大妄为,无比贪婪的一面。加强公安等执法部门领导岗位以及其他重要岗位的日常监督,确保其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滋生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仍然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只有建立健全外部与内部紧密配合的监督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完善各种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才是预防执法腐败的正本清源之举。


作者: 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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