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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SIM卡未备案禁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1:1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何雪峰) 通信公司的SIM卡费未备案的不可收费;程控电话功能注销手续费等也不能收费……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了就电信资费有关新问题给梅州市物价局的复函,并表示“今后,与此同类性质的问题,按此办理”。

  省物价局不仅明确了话机赔偿款、手机预充值卡收费、亲情卡标准以及电信功能注销手续费等价格管理性质,并且明确,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资费必须备案后才能收取。

  问:送了话机客户不按期限使用来电显示要赔话机款吗?

  省物价局:要赔。话机是由用户自愿选购的终端产品,不属于电信资费范畴,而来电显示服务价格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电信资费。此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法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问: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电信资费可以宣传和实施吗?

  省物价局:不可以。目前,电信资费依据国家分类管理目录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移动电话中的SIM卡费,程控电话中的来电显示、短消息等用户可选择服务项目功能的收费,均属市场调节价项目;涉及移动电话基本月租费、本地基本通话费的短期促销、资费套餐等属于政府定价项目;移动电话漫游费、长途费等属于政府指导价项目,实行上限管理,也就是进行最高限价。

  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2004年有关规定明确:“按照电信资费管理权限,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电信资费,各级电信企业不得宣传和实施。”

  问:取消业务功能能不能收费?

  省物价局:不能。广东某通信公司的SIM卡费等,未报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物价局备案的不可实施收费;对于程控电话功能注销手续费,按照信息产业部“取消业务功能不能设立收费项目”的指导意见,也不应向用户收取注销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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