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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在岗位上热死"将人的主体击成碎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4:54 浙江在线

  7月3日晚,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晕倒在车间内,抢救无效第二天死亡。医生说,刘是因中暑死的。昨日,刘运芳的工友反映,该纺织厂车间常年温度很高,近期高温天气,更是给他们“火上浇油”,厂内中暑和长痱子的工友不是少数。而刘运芳家属称她晕倒前曾向厂方请假但未获得批准。(7月7日《东南快报》)

  从本质上讲纺织不能算是一个高温行业。钢铁、井下作业、露天作业是高温行业,

因为劳动者不可避免地要与高温打交道,另外政府永远不可能为劳动者建立一个封闭的凉爽环境。纺织厂的高温由机器摩擦所散发出来的热量造成,这是工业生产环境的一个共性特征。机器运作散发的高温可以有多种改进措施,装空调,加增通风设施,所以纺织厂的高温应该不足以夺去一个工人的生命。而刘运芳在岗位上热死,可以肯定地说根本原因不是气象学意义上的热,而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冷,即企业这个小型社会对刘运芳作为人的主体性的冷漠与忽视。

  人如果因自然条件恶劣而失去生命,往往要分很多种情况。拿热死来说,我所能归纳出的就有三种。一是人口学意义上的普遍热死人,像前不久印度仅一天之内就有300多人因中暑或脱水死亡;再就是劳动分工意义上的热死人,像农民热死,工人热死,流浪者热死,等等;另外还有就是人本身被置于一个危险的自然环境之中,命运已经不可扭转,像试图穿越沙漠的探险者的集体死亡。在所有这些热死人的现象中,人口学、纯自然环境的威胁、甚至是劳动分工意义上农民和流浪者的热死现象都不足以使得热死人会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因为人与热之间的矛盾是由自然这一非可抗力引起的。而工人在岗位上热死缘于人类自身在权利博弈方面的弱势,所以它能够真正激发矛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虽然在岗位上热死并不是社会常态,但它所揭示的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普遍身心不适的事实。众所周知,在自然环境方面,热与冷远远无法享受到与台风、洪水一样的待遇,台风、洪水来了,公民可以休班,恐惧和不舒服可以得到缓解,而高温或者低温,人们只能只能通过不断忍受以适应环境。超过多少度,低于多少度可以不工作,没有具体标准,一个人肯定不足以适应40余度或者零下10余度的温度,如果强迫劳动者适应,甚至自以为他们适应,就会造成一种让劳动者饱受摧残的工作场景,甚至降低他们的生命质量。

  至少从热死人这一事件来看,社会缺少对人的主体性的基本尊重。对职工进行补贴、高温轮休、改善工作环境是最普通的福利方式,但是这些方式也常常被企业束之高阁。企业对人的绝对控制使得人对环境的适应性骤然崩溃,工人在岗位上热死就是劳动者的适应性崩溃的必然结果。现在很多地方一些表面的降温举措进行的很好,像给的士司机提供茶水,为执勤交警提供遮阳伞,在社区建立纳凉点等,树立了政府惠民的良好形象。可是,那些隐藏在城市背后的普通劳动者们,他们的福利又在哪里?至少从农民工的生存和工作条件来看,有些地方自诩为得力的措施也远远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法律对企业在福利制度方面的“故意落后”应该予以处罚,企业对人的主体性的漠视应该付上一笔费用,物质的,精神的。


作者: 肖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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