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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权力背后有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5:4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读晚报

  自家用于出租的房子5年前欠了燃气费,最近才接到欠费通知单,滞纳金已高达1600多元。房东李先生之前对欠费毫不知情,“如果燃气公司按逾期4个月这一规定执行停气,也不会产生这么多滞纳金。”(昨日厦门晚报)

  市燃气总公司相关人员解释说,是否停气,这是燃气公司的权力,并非一定得执行。他也理解用户未缴费大多数是出于无意疏忽,所以一般不会真正停气。

  既然知道“用户未缴费大多数出于无意疏忽”,为什么还要处罚如此之高的滞纳金?况且,用户每次缴交燃气费都是通过建行一卡通自动扣除,而此前及此后的费用都已缴交。仅仅因为一卡通账户里当时没有余钱,就专门“跳过去”不收,这就未免令人怀疑:难道就是用你“不停气的权力”,专门等待5年,让滞纳金累计足够多了才开出罚单,故意设套让用户钻?

  停不停气是你的权力,收取滞纳金也是你的权力。但在知道用户欠缴燃气费后,及时通知用户,更是你权力背后的义务呀!况且,这种义务更是用户应该得到的权利。

  权利(力)和义务是对等的。不仅是燃气公司,水、电等垄断企业都应该记住:如果任由畸形的权力膨胀,有损用户利益事小,危害社会公平事大。程桂香(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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