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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对“新医保”挺糊涂8日9时,哈市劳动部门现场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20:3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薛宏莉

  本报6日讯7月1日起,哈市劳动部门开始实施《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市区内非农户籍、且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办法》的出台受到哈市市民的欢迎。截至目前,已有297个城镇居民率先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是,记者在哈市部分参保经办中心了解到,很多市民对于选档和医疗保险的相应待遇等问题并不清楚。

  今日8时许,记者来到哈市道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没到上班时间,道外劳动局的门前就已经聚集了二十几位前来办理医保和咨询新医保政策的市民。道外区居民杨光告诉记者,他是看了报纸上关于无单位人员也可参加医疗保险的报道后前来咨询的。杨先生告诉记者,现年35岁的他没有工作,也没有与用人单位签署过用工合同,因此一直不能参加医保。7月1日,哈市劳动部门出台了新的政策,一直想对自己就医有所保障的他立即前来咨询办理医保政策。

  市民徐莉则是给从来没有工作、已经70岁的父亲前来办理医疗保险的。她说,让父亲参加医疗保险可以减轻家庭的压力。

  据哈市劳动部门和道外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已经办理3天了,每天都是人山人海,目前已为297名城镇居民成功办理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咨询人数更是每天在四五百人以上,新的医保政策受到了哈市众多市民的欢迎。

  可是,记者在经办机构发现,虽然市民对新医保参保踊跃,但是很多市民都不知道参保后在就医、购药、大病等方面将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刚刚参保完毕的赵女士说,她是在劳动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选择的缴费档次,自己只知道参加医保非常重要,可以在有病时享受待遇,但是具体内容并不知道。

  对此,哈市劳动部门将在8日9时,在位于友谊路423号的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举行新医保政策及待遇现场讲解,有想了解新医保政策的市民可以按时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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