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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方遣返7名外国“人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22:23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7月7日电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6日将7名来自东南亚某国的“人妖”遣返回国。据悉,自4月20日以来,武汉警方共依法清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61人。

  据《湖北日报》报道,6月28日,武汉警方接到举报,称位于江岸区台北路附近的碧波公寓住有几名外国“人妖”,经常出入附近某娱乐场所,参加“人妖”表演。

  经查,证实共有7名“人妖”分别于去年11月和今年5月持旅游签证入境,来武汉后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且在华停留期间的费用均来源于非法表演。

  警方依法对涉案娱乐场所及7名“人妖”予以罚款处罚,并将7名“人妖”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予以遣返,所有遣返费用均由该娱乐场所承担。

  根据中国2005年出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邀请外国人来华从事营业性演出,需报请文化部门审批后才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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