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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改限”28日举行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0:01 东南快报

  本报讯烟花爆竹“禁改限”一直倍受市民关心。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大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建议修改稿)修改意见和举行听证会的公告》。

  据悉,听证会将于7月28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在福州市人民会堂一楼会议厅举行。据公告,此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名额有16个,听证旁听人名额有30个,即日起市民可

采用电话、传真或信函方式报名。

  听证内容

  燃放是否限时限地

  据悉,此次听证会的内容包括4个方面,具体为:

  1.在市区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规格和品种如何确定较为合理,是否应对产品的烟火药药量和噪声声级指标进行限定;

  2.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和零售经营网点如何布局规划,才能既方便经营者、消费者,又能保证公共安全,市区每个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设零售点不超过2个,是否合适;

  3.设定的三环路以内和新店镇、马尾镇、罗星街道,为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是否明确、合理;

  4.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如何确定较为合理;除春节外的其他重大传统节日是否也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内燃放。

  参加听证

  你可三种方式报名

  据悉,听证陈述人名额为16个,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及意见、建议代表性进行筛选,由会议组织者确定并于7月21日前通知参加人。每位陈述人发言时间限定8分钟以内。陈述人若受时间限制或其他原因未能完成发言的,其所准备的书面发言材料与其他陈述人发言笔录具有同等效力。

  另外,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0人,在报名听证陈述人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和报名旁听的人员中确定,由会议组织者于7月21日前通知旁听人。旁听人可提交对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其意见与陈述人发言笔录具有同等效力。

  按公告,即日起,市民可报名参加听证,报名时间截止7月18日18时,报名听证陈述人的,须同时告知所发言的观点和理由。报名电话:0591-87115530、83339572(上班时间),报名传真:0591-87115530、83333198,报名信函寄送地址: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350005)。

本报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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