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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孩”告嘉年华赢句“对不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0:13 华夏时报

  20万精神损失费未获法院支持双方均未表示是否上诉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中国第一毛孩”于震环,状告环球嘉年华(北京)投资公司侵犯自己肖像权,昨天,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嘉年华在公司网站发布致歉声明。

  昨天上午,于震环本人再次来到石景山法院听取宣判。

  2005年8月17日晚,原告前往被告位于北京市石景山游乐园的环球嘉年华游玩时,被告的工作人员接待了原告,并经原告同意为其拍摄了照片,同时还向原告提供了部分免费游玩项目。2005年8月19日,被告将拍摄的照片登载在其网站上。原告于震环称,未经原告本人同意,被告公司将照片用于被告网站商业使用,时间长达7个月,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为此于震环要求嘉年华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0万元。

  被告环球嘉年华公司称,为了确保于震环在游玩时的安全和游乐场的正常秩序,安排了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游玩,并且还为其提供了一些免费游玩项目,作为将于震环照片登在网站上的报酬。其网站并非营利性质,只是记录当天游乐场游玩情况的一个载体,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请求。

  综合本案案情,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拍摄原告的照片时,征得了原告的同意,并向原告提供了部分免费服务,且原告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赔偿2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当庭表示是否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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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震环,1977年生于辽宁省岫岩县,被大世界吉尼斯总部纪录为全身毛发覆盖面积最大的人,达到96%以上,密度为41根每平方厘米。17岁时,他曾与赵本山同台演出,被认为在演唱方面很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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