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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领域收费将予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十一五”期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年平均上涨幅度保持在3%左右,教育、医药、住房等一些重点领域的价格收费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治。这是《安徽省“十一五”价格工作指导意见》给我们描绘出的蓝图。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建立健全与东部毗邻地区价格部门的合作机制,为东向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政策环境;制定并落实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

留学生创业的收费政策,促进全民创业;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重点对交通、建设、国土、环保、劳动、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收费和电力、通讯、供水、供气、供暖等垄断行业强制服务和乱收费问题进行规范。

  同时,我省将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上学贵”问题,认真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逐步降低直至取消择校收费;同时,全面推行商品房“一价清”制度,规范住房价格构成和住房交易价格行为。

  此外,我省还将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干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本报记者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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