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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新政"对个人收入影响不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2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荣娟)近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针对此政策在事实上等于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说,业内人士称对个人收入的影响不大。

  据精通企事业单位各项工资政策的某省直单位的财会人员张先生介绍,目前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大概占到个人工薪收入20%左右,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较低的情况下,优惠

效应并不显著。“实际上,我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个规范企事业单位财务和税收的政策。”张先生这样表示。

  同时,针对有媒体报道“12%的缴付幅度表明住房公积金将从8%上调至12%”之说,记者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省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缴付比例为个人缴付7%,单位缴付11%,1998年12月2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的缴付比例为23%。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付比例的通知。

  据此,张先生认为,新的政策可能会令某些有条件的单位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至税收底线,但这绝不意味着是硬性的公积金调整政策出台。因此,北京媒体援引中央财经大学某专家的表示称,“这就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将由8%—10%调高至12%”的说法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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