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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款投票钱”追回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30 现代快报

  【公民发言】

  【公民发言】

  湖南省永州市政法系统评选十大杰出干警的活动受到了众多媒体的关注与质疑,在这次票选中得票最多的是永州市A区法院某副院长。

  而在“电话票”中,许多都是A区法院的办公电话投的,一个号码仅5月18日就拨打168热线投了2000多票。次日,这部电话又为这位副院长连续投了900多票。一个月内,全院用于给这位副院长投票花去的电话费至少上万。

  (《新闻晨报》7月7日)

  法院经费来自纳税人,一分一厘都应弥足珍惜。因此,法院的电话理所当然只能用来办公,而不应该用于私事。就算票选十佳是公事,那按理说一名干警顶多也只能免费拨打一次。可这家法院竟然动用办公电话拨打了那么多次,明摆着这是一种浪费,是在拿公家的钱为私人谋名利。这背后,说不定正是有人指使和默许。如此挥霍老百姓的血汗钱,实在是太不应该。

  而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这种现象同样在其他多家候选人单位上演着,数万、几十万的公款就这样白白被“烧”掉了,实在是让人心痛!要是用这些钱来资助特困学生,帮扶孤寡老人,那该多好啊!

  因此,当许多人都把目光聚集在“评选先进该不该采用娱乐化的形式”“事前为什么不对电话投票的次数进行设限”“主办单位是不是为了牟利”这些问题上时,我关心的却是那些“公款投票”的电话费咋办。我的看法是,应由组织者、拨打者掏腰包埋单。如果实在查不出责任人,那就由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平摊,反正这笔钱决不能由公家出,否则,老百姓是不会答应的。期待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迅速介入,把公家的损失追回来。

  (吴应海 江苏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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