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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公司想按建筑面积收费”反响不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52 山西晚报

  

“热力公司想按建筑面积收费”反响不断(图)

  自本报报道“热力公司想按建筑面积收费”后,每天都有上百位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发表自己对调价的意见,并有不少读者想了解太原市供热价格与其他城市的比较。

  另外,“热力公司的生产成本究竟是多少?是否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居民和热

力公司信息不对称,不能他们说亏损就亏损。”……太原市热力公司的生产成本连日来成为太原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

  以下是9月27日本报读者意见实录。

  王女士(473****):入网要交钱,热力还要以建筑面积计费,这非常不合理;我们小区从2003年开始供热,在供热期内,每年至少有1个月暖气不热,但暖气费仍然是按照5个月来收的,供热质量得不到保证。

  王先生(未留电话):我是下岗职工,如果热力公司确实亏损严重,少涨一些也可以,但按建筑面积收费实在是不合理,我们承受不起。而且,楼道等地方也没有暖气,没有理由收费。调价之后,如果用不起,我们就不用暖气了。

  吴先生(未留电话):我住在中医学院宿舍,我们这里有部分用户家里温度很低,他们不愿意交费,有的用户家里冬天特别热,需要开窗户。分户计费、按热量计费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应尽快实现。

  王先生(393****):从前单位报销一部分取暖费用,现在不管了,增加了低收入群体和退休职工的负担。我建议学习国外,分为富人区和穷人区。

  刘女士(702****):按热量计费最为合理;当初是政府下令,强制拆了锅炉,那么,政府就应该补贴热力企业;煤、电涨价,热力公司要求调整供热价格,但烤火费多年不变,居民负担加重。

  张先生(139*****135):供热服务质量不能保证,家里不热时,没人给退钱,我们是花钱买冻。按建筑面积收费更不合理,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地下室、阳台面积,但那些地方都没有暖气片,不应收费。

  来先生(138*****749):我反对涨价,因为供热质量无法保证,热力公司对老百姓的温度承诺做不到。

  桂先生(352****):热力是公共事业,政府应该投入资金进行扶持,而且,亏损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人为因素?不应把亏损都算到老百姓头上。

  孙先生(428****):如果确实亏损,可以适当提点价———物价都涨了,我也理解。但不应该找这么个理由:建筑面积也收费。没道理啊:墙体里没暖气片吧,地下室也没啊,过道里也没有,凭什么你要收它们的费?当然,按热量收费暂时还不现实,但应该向这个方面努力。在没实现一户一表前,热力公司应该想其他办法节省开支来减少亏损,比如11月、3月可以烧得温度低点,白天不冷时适当降点温度等,再在自身找问题,不要动不动就涨价———没道理地涨,我不接受。

  赵先生:(562****):涨价也可以。但收费标准以建筑面积收,不合理。说与国际接轨,试问,我们的收入有没有与国际接轨?而且框架结构的房子与砖混的房子的均摊面积不等。最好一户一表,做不到就别涨,根据资源调节用热。

  齐先生(263****):去年我家供热最高只能达到16摄氏度,最冷的时候还停了3天暖气。按照现在的调价方案,出了类似的问题,给不给退钱?不让质量涨,只是考虑让价钱涨,这算什么。涨价同时也要提高质量。

  樊先生(0350-8800***):按建筑面积收费不合理,这是强行供热。楼道不能算,应当按使用量收费,最好一户一表,起码保证室内温度达到16-18摄氏度。供热调价听证会应当扩大范围,代表性要广泛;去年起家里的温度一直都达不到16摄氏度,还要涨价?不管涨多少,先把计量解决好,就像去年就应当降价;政府应当加大对供热的投入。

  热力公司拿数据:确实亏损

  太原市热力公司提供的“太原市城市供热价格调整方案”中分析认为,太原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53元,居北方十五城市第七,供热价格为3.08元/月·平方米,在北方十五城市中名列第十二。(详见下表)

  根据太原市热力公司有关人士的介绍,热力公司自1994年投运以来,至2004年一直亏损运行,1999年一电竣工,2000年二电工程投运,由于企业负债率过高,折旧和财务费用居高不下,企业在扩大供热面积的同时,出现大面积亏损。下表为经省、市成本调查队监审后的成本汇总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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