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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干股”官员更要深查细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2:52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 据本报今日报道:记者从山西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山西已有27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申报,投资入股煤矿金额5462.56万元,其中已经确认190人撤出投资2289.4万元。其余情况是否属于清理范围还有待有关部门研究后认定,统计汇总工作还在紧张进行中。

  相信随着清理工作的持续进行,山西直接以资金入股的官员将陆续浮出水面。但是

,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又摆在面前———对于那些入“干股”的官员,又该如何对待?

  什么是“干股”?简而言之,就是官员拿手中的公权入股,并通过公权私用充当矿主保护伞借以谋利。相对于官员以资金入股而言,“干股”的腐败特性更为赤裸。但就表现形式而言,“干股”又比资金入股更为隐蔽,风险也更小。事实上,官员要是真的入股,一般也不会愚蠢到拿真名实姓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地步。从这个意义上说,时下已主动撤资并申报的官员,无非只是极少数“和尚头上的虱子”而已。

  不必讳言,“干股”更为深刻地体现了权力寻租实质。前些天媒体报道,到了9月22日撤资“大限”,内蒙古却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撤投资,其他地方主动“坦白”者也寥寥,甚至有人扬言“宁不当官决不撤股”。我总以为,所谓“宁不当官决不撤股”是一种虚张声势的谎言。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如果这些入股官员真的还身于民,矿主就不再需要他的失去权力色彩的股金,因为时下矿主缺少的并不是资金,而是庇护。隐藏在这种谎言背后的,是对时下采矿体制对于方便权力寻租的自信,亦即对“干股”的自信。因此,要从深层次上斩断“官煤勾结”的灰色利益链,必须下决心铲除“干股”的生存土壤。关于黑心矿主,我们往往只看到他们日进斗金,食有山珍,出有“悍马”,住有豪宅,而没有看到他们要获得如此高额暴利,前提是寻找自己的“靠山”,而要寻找和巩固靠山,基本路径就是以“干股”收买权力。

  一位准备进一步扩张经营的山西矿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以实相告:“谁要是能帮我介绍成功(投资媒矿),只要能挣钱,我依然可以送他‘干股’!”在煤矿资源紧缺、采矿利润空前丰厚的背景下,谁能成功“介绍”矿煤资源呢?显然只有手持资源配置权和有着监管职能的官员。这个例子足以说明,对很多矿主而言,寻找官员充当保护伞,已经成了开矿赚钱的前提条件,甚至是行业内普遍奉行的潜规则。

  矿主永远会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官员收受了“干股”,无疑“入伙”了私利最大化的行列,而必然罔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要铲除“干股”现象,就必须回答为什么开矿必须寻求保护伞这个问题。显然,改变矿产资源配置由少数官员说了算、市场竞争不透明、不公平以及产权管理不规范的现状,对“干股”等官煤勾结现象予以釜底抽薪,将是对政府更大的考验!

  朱述古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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