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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新规家中上网须向公安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5:16 今日早报

  重庆出台新规

  家中上网须向公安备案

  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前天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

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

  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该通告前天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悉,违反该通告不履行备案的个人和单位,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6个月的处罚。

  据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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