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副总透支不还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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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5:16 今日早报 |
□通讯员 夏京 夏剑 本报记者 胡丹 早报讯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并有留学经历的旅游公司副总,竟然是被警方通缉的网上逃犯,而让他锒铛入狱的竟是未归还刷卡透支的1900美元。 今年37岁的赵勇不但有国外留学的经验,而且还与他人一起经营着一家规模颇大的 旅游公司,担任副总。1999年5月,当时是某旅游公司业务部经理的赵勇办理了一张可以透支消费的广发美元信用卡。在办完卡后约一年时间里,赵勇用这张卡在境内外多次刷卡消费、提取现金,累计透支达2358.04美元,合计人民币18000余元。此后,虽经广发银行多次催缴,但赵勇一直拖延还款时间,甚至在与银行签下了“还款计划”后,仍不履行承诺。广发银行先后以多种形式催讨还款达30余次。2001年5月,经与广发银行协商,赵勇还款300美元,8月,广发银行依据规定,将赵勇的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折合600美元)扣除用于还款。 2001年11月,广发银行向警方报案。迫于压力,赵勇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先后归还欠款800美元。鉴于赵勇有自首情节、且有归还的表现,警方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按规定,被取保候审者,一年之内是不得随意离开居住地,并保证随传随到的。然而,赵勇却带团数十次出入境。 2002年12月,公安机关依法将赵勇的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但由于赵勇居无定所,警方多次组织抓捕,一直未果。 2004年3月,赵勇被正式列入网上逃犯。 今年4月5日,赵勇在重庆边防检查站被边防人员抓获。 据统计,到今年3月,他已累计欠款1833.56美元(包括利息、年费、延滞金)。 检察机关审查此案后认为,赵某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且数额较大,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依法于昨天对赵某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