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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抢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6: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办法》规定,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

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办法》还规定,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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