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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要处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6: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责任人要处罚款
一家涉嫌使用假消防法律文书的企业遭查处。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区德立摄影报道)日前,清远市消防局对涉嫌伪造消防文书的一家纸业有限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至昨日,清远市消防局防火处执法人员已对涉案的另两家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针对其中一家幼儿园涉嫌伪造使用假消防法律文书,清远市清城区教育部门闻讯已将该幼儿园的有关证照收回。

  据消防执法人员透露,由于3家涉嫌单位使用假消防法律文书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即投入使用,按照国家的消防法规,除责任单位将面临高额处罚外,该单位责任人还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连日来,经清远市消防局执法人员调查证实,包括1家幼儿园2家企业在内的3家单位责任人,因涉嫌伪造使用假消防法律文书,将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并处以高额罚款等处罚。

  至昨日,经消防执法人员调查,涉嫌伪造使用假消防法律文书的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均称,他们手中持有的假法律文书,都是因为单位存在消防火灾隐患,加上消防执法人员审验严格,担心不能通过审核,所以花钱请他人帮忙代办消防审核的意见书,结果被他人以伪造的法律文书所骗。

  目前消防部门已将此案移送当地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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