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嫌盗窃及诈骗,香港区域法院裁定——创维前主席黄宏生罪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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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7:14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
据新华社电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创维)前主席黄宏生及其胞弟、创维前执行董事黄培升涉嫌盗取公司财产一案7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再审。黄宏生和黄培升同被裁定两项串谋盗窃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法官简仕勋将案件押后至13日宣判,被告暂时被押在香港惩教署看管。黄宏生兄弟是在香港廉政公署2004年11月进行的代号“虎山行”行动中被拘捕的。廉政公署指控黄宏生 伙同胞弟黄培升,盗取公司资金总共超过5000万港元,并就公司发放认股权串谋诈骗。香港上市的创维7日股价收市报0.86港元,和上个收市日比无升跌,市值19.67亿港元,比事发前已大大缩水。自2004年11月30日开始,创维公司股份停牌一年多,今年1月11日复牌当天股价立即狂泻,单日便蒸发36亿港元市值。 法院的案情透露,黄宏生兄弟从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串谋其母亲罗玉英及另外一名人士王鹏,除偷窃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4800万多港元外,还偷窃创维网络有限公司一笔超过220万港元的款项。法院还指控黄宏生在2001年1月2日至6月27日期间,串谋罗玉英偷窃创维(集团)有限公司50万港元。 法院还指出,在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黄宏生兄弟串谋其母罗玉英和王鹏,讹称王鹏是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顾问,负责拓展该公司及创维集团在内地的业务,导致创维给予王鹏1875万股、每股0.336港元的认股权。 法庭宣判之后,记者现场采访黄宏生、黄培生的律师,他们表示,正在对案情进行研究,不排除上诉的可能性。 昨天,黄宏生案在香港宣判之后,创维集团立即发表了公开声明,表示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创维的正常发展。目前,创维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一切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