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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怎能带头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8: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本报7月6日报道,对长期恶性拖欠交通规费的单位或个人,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将向法院进行起诉,依法强制车主缴纳欠费。报道中说,在欠费明细表上,郑州市两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榜上有名,共有10辆执法车拖欠交通规费44万多元。

  汽车交纳交通规费是法律的规定,而承担着维护法律尊严重任的专业执法部门竟带头违法,真是不可思议,不知他们平时处罚违规者时的底气从何而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许多年前就有专用的执法车,该局每年作财政拨款预算时不可能忘了车辆成本这一项,财政部门也没理由取消它,至多让他们从罚没收入中支出。那么,这笔钱为啥不交给公路管理部门?是挪作他用了,还是入小金库了?

  毋庸置疑,不交或拖欠交通规费的执法部门肯定不止这两家。原因虽多,执法部门抱着“公家的车为公家做事、公家单位何必恁认真”这种想法是最重要的一条。只因我们听得太多,觉得这好像有点道理,但这不敢细想,更经不起推敲。

  不想为“公家的车”交费至少有这样两种心理在作怪:其一是“权属论”,收费部门是在代国家收费,我们不交费,吃亏的是国家,他们又没啥损失,何必恁认真?二是“相互制约论”,收费部门怎么了?级别也不比我们高;他们手中有权,我们也不是平头百姓;他们给我们点好处,我们遇到机会也会回报;他们如果让我们过不去,我们也能找个茬报复,他们的“井水”不会犯我们这“河水”吧?!

  很明显,这两种理由,都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强势和首要的地位上,把代表国家利益的“公家”当成一种可以随意欺负、宰割的软弱对象,把自己的执法权当成交换小团体私利的工具,把国家应收的费用当作玩弄潜规则的战利品!□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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