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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通过仲裁也能解决 平顶山市在我省率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8: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平顶山讯昨天,平顶山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处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这在我省还是第一家。今后,在平顶山市,除了民警调解、法院审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了第三种途径。

  目前,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已属平常,但在我省,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还很少采用仲裁方式。近日,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运用

仲裁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意见》,平顶山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处随即成立。该处的负责人说,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符合法律规定,快捷简便,采用专家断案,一裁终局,具有法律强制力。同时,这种方式将节约大量警力,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首席记者牛仲寒通讯员郝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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