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啊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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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9:03 南方新闻网 |
街谈 我有一位在垄断行业工作的朋友,每个月的公积金有6000多块,他的房间好多啊,看得我晕头转向;周围大部分人的公积金也就几百块钱,每隔一段时间就去银行打个卡,看是否还安全地躺在银行里;还有一部分不吃皇粮的、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同好,干脆就没有公积金。所以,每次聚会的时候,住豪宅的朋友会遭到其他两路人的夹攻,尤其是在 体制外讨生活的家伙,对具有公积金优势的豪宅大户,频繁引用基尼系数和腐败理论,大张挞伐,简直就是阶级仇恨了。骂归骂,住豪宅的朋友,托单位的福,都瞄准了郊区的联排别墅了。所以,看到昨天《南方都市报》的“公积金新政收窄避税空间”的报道,我内心的那点酸劲也上来了:去住联排别墅吧,哼!至少,你每个月就没有这么轻松了,看你还跩不跩?真要感谢上面的好政策啊,让我等穷酸之人心里舒坦。 上面说的,也不全是玩笑话。任何一个在柴米油盐中摔打的布衣百姓,我想都会有类似的想法:我也爱公积金,但我不喜欢站在公积金背后的不公平的东西。这个报道中似乎透露出一点公平的信息。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说,单位再有钱,发起公积金来也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没谱了。如果真按这个施行的话,就意味着,我那位遭眼红的朋友,每个月的公积金差不多要减少近一半了。“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是最近相当主旋律的关键语句,这一举措多少恐怕体现了这个意思。 杜甫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古往今来的很多圣贤也一再说,“居者有其屋”。然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如人意,得广厦千万间的永远那么跩;在出租屋里做着宽宅大院美梦的,仍要“咬着菜根”,带着怨气继续打拼,带着希望:房子大一点,心气顺一点,生活美好一点。 说来说去,还是与房子有关,还是与个人所得税有关,还是与房子和个人所得税后面的东西有关。对于在底层打拼,不知道公积金为何物的草根来说,这个政策与他们无关;对于每个月有几百块公积金的人来说,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对于变着法子给自己发钱的垄断行业来讲,我相信,这个规定也只是断了一个发钱的门路,会有其他的方式把钱拿到手的。不要说我的人生观总是这么灰暗,因为太多鲜活的生活常识和经验教会了我:字面上的公平是一回事,生活中的公平往往是另一回事,要说什么是辩证法,这就是。 三季稻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