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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不合法商家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9:03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实习生安珍通讯员左宜弘)广州市质监局昨日表示,将在下个月展开商品条码大检查,对经销条码不合法产品的商家,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商品条码是商品的全球统一标识,目前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已逾12万家。去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产品进入销售领域前必须要通过条码合法性查验;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条码相关证书;经销印有未经核准

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但在新《办法》施行已近10个月后,广州质监部门在最近的检查中发现,目前仍有部分超市及小商场未执行此规定,伪造和盗用条码的事情时有发生。为此,质监局决定开展全市大检查,违规者依法罚款。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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