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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抢劫罪“太重”,实施抢劫反称被人殴打“狡辩”男子一审领刑十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09:4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白云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实施抢劫致人重伤,担心抢劫罪“太重”,就谎称被他人殴打,法院通过调查,对该男子作出公正判决。

  今年1月2日22时许,被告人杨某窜至金阳新区贵阳一中转盘处,以打“摩的”为名,将被害人党某骗至白云区程关村龙井路,用刀将其颈部杀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一级伤残)后,抢走TCL手机一部,红色“钱江”摩托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1940元。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辩称,他是因为受到党某的敲诈及殴打,才用刀将其杀伤,抢走党某的手机和摩托车是用于支付医疗费,并称其行为属过失致人重伤。该案承办法官反复查阅卷宗,询问调查,终于查明被告人杨某的辩解是因其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了解到抢劫罪量刑较重,为逃避重罚作出的狡辩。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抢劫致人重伤的被告人杨某作出了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赔偿受害人党某八万余元经济损失的一审判决。作者:刘涛 刘倩 毛海峰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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