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廉政鉴定"治病救人"的处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02 东方网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在公推公选乡镇长时,有1名候选人因未能通过廉政鉴定关而被“滤除”,及时避免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推行干部廉政鉴定制度以来,沭阳县委共对68名拟提拔重用人选进行了廉政鉴定,其中有1名人选因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未能通过廉政鉴定关,没有得到提拔重用。目前,该县已将廉政鉴定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党代表的选举等方面。6月中旬,沭阳县委在审查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过程中,有3名党代表候选人因未能通过廉政鉴定关而被取消资格。(7月3日扬子晚报)

  应当说,沭阳县的廉政鉴定不失为反腐倡廉实践中的有益尝试,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效果,他们的做法值得借鉴。沭阳县在今年2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干部廉政鉴定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凡拟提拔的乡科级干部人选和拟进入后备干部队伍人选,必须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鉴定。廉政鉴定与组织考察同步实施,考察人选确定后,组织部门及时将考察对象名单提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鉴定,纪检监察机关在接到名单后,根据干部勤廉公示、来信来访所反映问题的核实,以及其他方面的专项调查情况,一般在5日内向组织部门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凡未经廉政鉴定或经鉴定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提拔重用、不得纳入乡科级党政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廉政鉴定将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在考察干部中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准备阶段、考察阶段、公示阶段、核实调查阶段等不同的环节进行了紧密的焊接,最终实行廉政“一票否决”,这种“廉则进,不廉则退”的廉政鉴定与否决制度无疑象一道闸门,挡住了干部队伍的不洁之源。

  然而,任何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成型都有一个过程。在反腐倡廉中,似乎缺少的不是制度,而是执行,尤其是自始至终的执行力。我们不妨在脑海里过一过“电影”,每当一个地方发生腐败“灾情”,总是要层层级级开会通报案情,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是必不可少的;上级部门下发专门文件,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将不知重申过多少遍的禁令纪律再重申一遍;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或递交绝不搞腐败的承诺书;规定领导干部在年终不仅要述职而且要述廉;邀请领导干部的配偶开会,营造“家庭反腐”氛围;每逢节日纪检监察部门就给党政干部发送反腐倡廉的短信;有的地方专门挖掘历史人文资源,搞廉政旅游专线,让领导在黄金周也不忘记反腐;有的不惜油墨,不厌其烦地将法律法规早就明令禁止的再用本地的文件禁止一回,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该做到并做好的义务再逐一要求一遍;甚至有的地方规定领导干部交友、个人婚姻变故等都要向组织报告等等。上述举措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但到底坚持执行了多少?有多少正在制约权力膨胀,遏制官员腐败中发挥作用?

  我们不希望廉政鉴定成为一张让干部终身“停赛”的“红牌”,倒是希望它真正能成为“治病救人”的一味良方。尽管廉政鉴定同样有着较强的目的性,但它并不等于那些“一鉴定终身”的产品鉴定或是成果鉴定,它鉴定的是人,是始终处于动态之中的人。可他们缺少却是他们最需要的,也是为人为官最需要的。他们缺少的是,廉洁自律的官德与为民服务的真心。廉政鉴定只是向他们出示的一张“黄牌”,是一种暂时的警告与惩戒。正是因为干部的这种可塑性,廉政鉴定的功能应当进行延伸。不仅指出干部在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而且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监督执行,直至整改见到成效。给犯错误的干部以改正的机会,让他们在重新得到使用中认识到廉洁的可贵。这种在制度的执行中构建官员自身荣辱观的做法,是制度得以永久执行的基础。同时,也要注意不能只是一两个部门说了算,更多的把干部选拔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交给群众,充分尊重了人民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只有如此,廉政鉴定才能成为反腐倡廉、预防腐败的一项好制度,才能得到持久的执行,才能进一步提高识人用人水平,对于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作者:梁江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