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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享受政府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05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7月8日电(记者朱国亮)从今年起,甘肃省36个贫困县的农村孕产妇以及19个非贫困县的贫困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分娩,可以不花钱或最多花费50元。

  记者从甘肃省卫生厅了解到,通过争取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持,甘肃省今年将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以提高甘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目前,甘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甘肃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提供的数据,2005年,甘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只有约60%,而2005年201名死亡孕产妇中,97%是农村孕产妇,超过42%的孕产妇是在家中或运输途中死亡的。

  从2000年开始,甘肃就开始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予以补助,以引导更多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但这只在45个县进行,且每县仅有6%-8%的贫困孕产妇能得到补助,补助标准也较低。

  为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从今年起,甘肃将补助范围扩大到55个县,其中3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所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均可享受补助,19个非贫困县的30%贫困孕产妇也可享受补助。在未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顺产补助标准为250元;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顺产补助标准是150元,另外100元从合作医疗资金中解决;高危孕产妇则可获得500元的补助,但补助比例控制在全部应补助人数的5%以内。

  在实行补助的同时,甘肃省还对县、乡医疗保健机构顺产住院分娩实行最高限价,一般卫生院为250元、中心卫生院300元、县级妇幼保健站400元、县医院500元。按照补助标准和限价,55个县中享受补助的农村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分娩,基本可以不花钱或最多花费5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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