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拒载可罚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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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1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7月3日,市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正案,加大了对黑车的打击力度。 此次市政府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打击违法营运的执法手段,规定了对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车辆营运证擅自从事营运的,以及非城市公共客运车辆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识) 等城市客运配套设施的,客运主管部门可以暂扣车辆。二是增 设查处摩托车从事城市客运营运内容。禁止摩托车从事城市客运活动,并将查处使用摩托车从事客运营运的职能,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三是加大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了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故意绕道、拒绝接受城市客运管理人员检查等七种情形,客运主管部门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暂停营运或者吊销服务资格证。(姚媛媛)(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