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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腐败串案又一巨贪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28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7日讯 王文波 记者 李松 见习记者 黄洁 今天上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腐败串案的第六位关键人物赵东明领到了自己的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赵东明犯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今年56岁的赵东明原是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2000年5月,赵东明在负责执行瑞联公司与农发行的汽车租赁合同过程中,他私刻了诚奥达公司的公章,伪造了诚奥

达公司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利用王刚担任瑞联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告知王刚按照其指定的中融信达公司开出支票,套取现金。然后让王刚把款项全部汇入其掌控的个人股票账户之中。后赵东明从股票账户中支取人民币63.45万元又汇入了王刚的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将人民币259万元先后给予于大路,其余赃款用于个人交易股票。

  此外,赵东明还在担任中电租赁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中电租赁公司与农发行汽车租赁业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诚奥达公司从租赁业务中赚取咨询费提供帮助,收受诚奥达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冰给予的贿赂款112万余元;并假借支付购车款的名义,先后将中电租赁公司的公款共计人民币3060万元,挪至证券市场进行个人股票交易,该款现已全部退还。

  法庭审理过程中,赵东明及其辩护人一再强调,赵东明伙同王刚共同贪污是在于大路的策划和督促下实施的,且赵东明挪用公款是与于大路共同参与,不应由赵东明一个人承担责任。

  对于这些辩解,法院均未予采纳,并依法判决,赵东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至此,农发行腐败串案已经有六人在北京一中院受到审判,农发行原副行长胡楚寿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原财务部主任后来升任副行长的于大路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中国瑞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刚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北京美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国安因犯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亚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俊杰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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