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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黄宏生罪名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32 信息时报

  

法院判黄宏生罪名成立
深圳消息 昨日,黄宏生案在香港湾仔法院开庭,法官陈述控辩双方案情之后,宣判廉政公署指控的黄宏生四项罪名成立,7月13日即下周四进行判决。

  法官在宣读宣判书时指,廉政公署四项罪名指控黄宏生等人以“顾问”费的名誉,在2000年11月至2004年10月间串谋盗窃公司资金4000余万元,并获取创维数码股票期权2500万股。

  黄宏生在陈述时,讲清顾问费及期权安排确有其事,只是“顾问”不是王鹏,而是熊猫集团原老总陈祥兴及其助手翟勇。由于陈祥兴曾经担任大型国企熊猫集团的领导,不便跟上市公司扯上关系,故安排一名叫王鹏的男子代签服务合同,代领认股权。

  黄宏生介绍,1987年就认识陈祥兴,1991年创维收购深圳RGB彩电,也是陈祥兴推荐。陈祥兴在任期间,也曾把大量OEM订单交给成本低的创维来做。陈曾多次向黄宏生建议,引导创维的产品开发。不久前还协助创维收购有关国有企业。

  黄宏生律师也出示各种合同、会议记要、采购数据、财务发票、支票等大量证据,证明期权、返利等顾问费的来龙去脉。陈祥兴、翟勇以及彩管厂方面的业务人员也出庭作证。

  本案1月17日在香港湾仔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经过半年多的控罪、答辩、结案陈词等审理程序,在昨天的宣判中,法官认为辩方所辩称的创维、陈祥兴、罗玉英、王鹏之间的协议在法律上不成立,在大陆改革开放的情况下,陈祥兴的保密协议是不可信的。

  因此,辩方的证人证言不可信,控方的四项指控全部成立。7月13日将进行求情和判决。

  法庭宣判之后,记者现场采访黄宏生、黄培生的律师,他们表示,正在对案情进行研究,不排除上诉的可能性。

  《深圳商报》供稿

  ■庭审直击

  创维员工表示难以接受

  自2004年11月30日黄宏生被拘捕立案以来,经过多道程度和开庭,并没有创维一般员工到庭听审。但昨天的四五十名创维员工一早就过香港坐满法院的听审席位,过道里也站满了人。下午,当法官宣判黄宏生四项罪名全部成立之时,他们露出失望和复杂的表情,很长时间聚集在法庭内不肯散去。

  有一位创维员工对记者说,“中午,黄宏生还和大家一起吃饭,谈笑风生,现在获得这样的结果,我们确实有些接受不了。黄宏生作为创维的创始人,带领创维员工经过18年的努力,创造了一个国际性的品牌,不论发生什么情况,我们都不会忘记他的贡献。黄宏生作风勤俭,忘我工作,对我们言传身教,案发以来,他仍在激励我们创业发展,去年以来,没有从公司领取一分钱的报酬。”

  也有创维员工表示,对香港法律不能评价,但宣判中宣称辩方的证人证言不可信,并没有举出具体的理由,让他们难以理解和接受。

  创维发表公开声明

  昨天,黄宏生案在香港宣判之后,创维集团立即发表了公开声明。

  一、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创维的正常发展。目前,创维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一切正常;

  二、创维董事局和经营班子,经过严峻考验,已经全面加强和改善了企业管理。公司管理层完全有能力带领创维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

  三、创维集团感谢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商业伙伴长期以来对创维集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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