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多数认为多此一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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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32 信息时报 |
IP:221.5.176. 政策制定者应该慎用权利,制定的时候能不能考虑其他方面的意见,如果以此来防止网络犯罪太天真了,以杜绝犯罪的美丽借口挤占老百姓的隐私权,是不是要小老百姓做什么事情要向你们报告,听从调派,这样真的成了人管理人的计划经济…… IP:75.11.185. 在国外上网也要登记,在美国你申请互联网时,除姓名、住址、电话和出生日期外,要提供社会安全号,信用卡号。 IP:220.184.37. 警察如果为了预防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他可以设置很多种类似的理由,如晚上九点以后宵禁,男人不许两人以上结伴,女人必须两人以上同行,不然不可以出门!警察要想好好的执法,首先必须懂法和守法,别弄出这种让人笑话的行为。 IP:222.209.117. 在电信申请adsl时本身就有身份证、地址等详细信息,这明摆着想多收费吧! 网友mk0223 上网本身是一种消费行为,公安机关有什么权利侵犯正当权益?不能因为刀是凶器就连菜都不要人切了,荒唐。就算有极少人利用网络犯罪,也是警察份内的事,不能因为怕麻烦,就否定全市人民的素质。 IP:222.182.151. 因噎废食,又一个“手机实名”登记制度来了!大家站出来说说,合理吗?个别部门借助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滥用,小集团利益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反对! IP:219.136.154. 没事找事,一个单位一条网线其的内网有几百台机用内网上网,你能让他们都备案吗?备了有问题不知是哪台机搞鬼,网络是无罪的,只是一种工具,只不过多人用罢了,没有网络,还可以打电话犯罪,没了电话还可以写信,是不是都要备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