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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热死”与“工会为问题企业保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33 信息时报

  7月3日晚,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晕倒在车间内,抢救无效第二天死亡。据《东南快报》报道,刘是因中暑死亡的,她晕倒前发着高烧,向工厂请病假却没有得到批准。刘的工友反映说,该厂车间常年温度很高,近期高温天气更是给他们“火上浇油”。高温、发烧、不得请假,看来,刘运芳的悲剧是“无可避免的”。

  在“女工热死”事件中,我只见到工会的身影闪了一次:当刘运芳猝死,马尾区总

工会的工作人员让刘运芳丈夫王玉富填写一张《工伤认定申请表》,以确认“家属提出申请后,工会才会介入调查”。悲剧已经发生,代价何其沉痛,然而工会的反应如此迟钝,居然成了“家属不申请、我们不调查”的旁观者。工会的沉默与失位仿佛理所当然。刘运芳即使在生命拉响红灯,也没有求助于企业的工会。对工会作用的视而不见,已经成为企业与工人默守的常态。

  由“女工热死”事件,很容易让人联系到另一则新闻。据新华社报道,安徽省总工会等单位组织的历时半年、耗资20万元的万人行风评议活动近日结束。当新闻媒体前往主办方了解相关情况时,主办方却不愿公布群众有意见的单位及他们存在的问题,理由是“这会影响安徽省的投资环境”。总工会维护投资环境,令人匪夷所思。对于半年的民情调查成果,理当成为工会最有力的批判武器,对那些作风恶劣、肆意侵犯劳动者身心的行业予以整顿。但工会置50多万民众的共同期盼于不顾,抛出了与自己角色极不相称的“投资环境高于劳动者根本利益”的逻辑悖论。

  近年来,对于工人权益维护的呼声日涨,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规条例。以高温作业为例,深圳就出台了《高温劳动保护法》,明确要求高温停工,企业要给工人发80%工资。但政府的法规不能替代工会的存在。工会应积极促进有关法规的落实,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可是,一切都不过是纸上的理想。在“女工热死”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工会虚设的果——工人权益被剥夺至死;在“工会为问题企业保密”事件中,我们找到了工会畏缩的因——“维护投资环境”成了权利自宫的借口,劳动者丧失了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女工热死”与“工会为问题企业保密”,这对奇妙的矛盾结合体再次敲响了警钟:工会遗忘了劳动者,劳动者遗忘了工会,只留下“女工热死”的惊叹号,孤零零地成为权利被流放的悲情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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