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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快建立完善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2:53 新华网

  7月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建立完善从源头上防止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副省长仇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2003年底以来,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拖欠的2.59亿元农民工工资,已于2004年底全部偿清;拖欠的

58.06亿元工程款,到2005年底基本清偿完成。同时,我省积极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在严格项目审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建立市场信用体系等方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江苏省从规范建筑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入手,制订实施了农民工保证金制度、工资发放“月付季清”制度、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权益告知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等五项制度,在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地加强建筑市场监管,42家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和18名责任人,被先后通报,并限制市场准入。目前,企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识普遍增强,新的拖欠得到有效遏制。

  仇和在讲话中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各项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全面建立完善防止新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工侵权行为的监管,解决好当前农民工面临的工资偏低、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子女上学难等诸多困难。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规模,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投资项目产生新的拖欠。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完善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仇和最后强调,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工作方式要由清理拖欠向防范拖欠转变,工作手段由行政协调向依法处理转变,工作方法由集中清理向日常管理转变,切实巩固发展清欠成果,对清欠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推进清欠工作正常化、制度化。(郑焱 孙巡)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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