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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工商业电价每度涨3.2分 居民住宅电价调整方案候省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3:2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俊忠,通讯员陈惠昌、林学群报道:为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疏导电价矛盾,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煤电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全省煤机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42分(含税),电网综合平均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相应提高2.87分(含税)。根据省物价局调整全省销售电价的通知精神,我市各地销售电价也作了相应调整。

  根据全省下达的调价方案,我市包括中心城区及各趸售区县除农业生产、稻田排灌

、脱粒用电价格不用调整外,其余各类用电到户价格每千瓦时提高3.2分,居民住宅电价调整标准候省召开价格听证会确定,同时对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等区县趸售电价也作相应调整;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一律按居民住宅或非工业、普通工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通知还明确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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