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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拍卖“假债权” 不折不扣是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4:07 海峡网-厦门晚报

  众论天下

  湖南省衡阳市的商人冯卫东真是有苦难言。他花35万元买下一家倒闭工厂885万余元的“债权”,本来以为会赚一笔,后来发现这笔“债权”大多数并不存在,是银行为了剥离不良资产“造”出来的。为此,他不仅血本无归,还有苦无处诉。(6日中国青年报)

  885万余元的“债权”大多数不存在,银行这个“假”造得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为什么造假?按照银行的说法,“只是为了完善资料,为了更好地符合剥离条件”。换句话说,也就是为了把自己的不良资产“合法”地转嫁出去。天啊!这分明有主观故意,有具体事实,有恶果产生,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一次大水,让信贷档案资料都报废了,银行就“采取了变通手段,为企业雕刻了公、私章,并为企业的剥离进行了确权”,银行的“以权谋私”,真是登峰造极。让购买者买过后连靠法律都解不了“套”,银行的手段令人心惊。

  银行方面虽然承认造了假账,但却毫无羞愧之心,毫无收回之意。衡阳市分行的答复是:借贷账目是对的,冯卫东所反映的问题只是一些瑕疵。衡南县农业银行的王副行长则说:“当时的做法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这件事情要看主流。”

  百万元假账都是“瑕疵”,那还有什么不能成为银行工作上的“瑕疵”?“主流”就是要把因自己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在群众那里“诈骗”回来?打着“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幌子,诈骗就成合法的了? 因为“全国都有这种情况”,就把这起事件当成工作失误来处理,这样的态度比百万元假债权诈骗更令人心寒。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群众的,靠损害群众的财产来“维护”所谓的“国家财产”,绝对是本末倒置。从“全国都有这种情况”来看,很难保证不会有更多的国家财产“不翼而飞”,也很难保证不会有更多的“冯卫东们”吃哑巴亏。

  (东方言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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