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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新措施封杀“黑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4:16 新民晚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赵起鸿记者潘高峰)记者从昨天召开的“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黑车”运营施以痛击。截至6月底,共查扣非法营运机动车8721辆,当场收缴非法携带刀具近百把;处罚非机动车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11.4万余起,暂扣车辆4万多辆。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了一批暴力抗法、带有

“黑恶”性质的违法分子。

  为了彻底消除“黑车”运营,警方昨天出台5项新措施:

  ■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性集中整治行动。完善与城交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暂扣车辆的管理和放行条件,对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车辆不予放行,对逾期不处理达到法定拍卖、报废期限的暂扣车辆,予以拍卖和销毁;

  ■10月1日后,“黑车”未按规定投保的,依法罚款、扣车,责令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存在假牌、套牌及非法改装等行为的“黑车”,一律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刑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黑车”驾驶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逾期未年审的依法注销,无证驾驶或使用假证驾驶的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中心城区和广场、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收费口等区域加强巡逻执法,及时查处、驱散候客的非法营运车辆,不让“黑车”聚集。在部分区域调整交通、设置禁行区域,杜绝“黑车”进入;

  ■对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欺行霸市、吊模斩客等违法犯罪人,立即移送派出所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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