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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绑架异母弟弟 同伙独吞赎金自己一无所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1:3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三江讯 7月6日上午10时许,三江侗族自治县警方在县城河东汽车站解救了一名被绑架的11岁男孩,3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落网,由此协助广西钟山县警方破获一起绑架案。

  被抓获的3名男子为陈某(17岁,广西苍梧县岭脚镇人)、李某(33岁,广东省珠海市坦州镇人)、粟某(38岁,广西三江县古宜镇人)。陈某出生在苍梧县岭脚镇一个农民家

庭,因父亲长期在外经商,从小很少得到父爱,在他5岁那年,父母离了婚,他和两个姐姐跟母亲生活。到他7岁那年,母亲改嫁他人,父亲就把他接到钟山县一起生活。他经常被父亲和继母打骂,生活过得一点不开心,读到初中一年级就辍学了,父亲叫他帮推销洗发精。

  今年6月26日,陈和帮父亲推销洗发精的李某商量,一起到外面玩一玩。于是,李在陈父店里偷了3700多元,陈也带上刚收得的货款1000多元,一起到贺州市玩,两天时间就花了3000多元。陈觉得钱已不够用,便产生绑架同父异母弟弟的念头,以此向父亲索要钱财,同时也给自己出口气。李某听后一拍即合,还出主意说他在三江县有个好朋友,可将陈的弟弟绑架到那里去。

  7月3日,陈、李转回钟山县,下午便到一小学等候陈的弟弟放学。下午5时许,陈见弟弟走出校门,就走上前跟弟弟说带他出去玩。第二天,陈带上弟弟和李某乘车往三江方向。在车上,陈将两颗麻醉药放进矿泉水给弟弟喝,弟弟喝水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

  7月5日到三江县城后,李某联系上了粟某,经商量后开始实施勒索计划。粟打电话给陈某的父亲称:“你的小儿子在我们手上,快点汇1.5万元到指定存折里,否则后果自负。”粟还把手机拿给陈的弟弟说话,以证实此事是真的。陈父得知儿子被人绑架,情急之下将1.2万元存进绑匪指定的账户,然后向钟山警方报案。李某和粟某见钱打进账户后,从银行取走现金1万元两人平分,而陈某对此事还一无所知。

  7月6日上午,陈某带其弟弟和李某准备离开三江时,在汽车站被三江警方抓获。(梁荣韬 吴代华)编辑:黄皓作者:梁荣韬 吴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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