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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体育馆大院遭蚕食 主管部门应负管理缺位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5:2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韦忠南 张欣)昨日,武汉大学等高校的一些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洪山体育馆大院被副业严重蚕食,体现了主管部门管理上存在缺位。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李和中教授认为,体育场馆在性质上应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是为公众提供体育健身场地的公共服务性场所。由于目前洪山体育馆实际是财政差额拨款,为弥补国家投入的不足,体育馆进行适当的经营,情有可原,但应以群众体育及其相

关产业为主。酒店、桑拿等经营项目,严重偏离体育的主题,甚至出现挤占原有公共体育设施的现象,可谓“本末倒置”、“鸠占鹊巢”,这表明上级主管部门在管理上出现缺位。政府在场馆经营问题上,不应完全放任自流,需要积极介入进行干预,宏观掌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徐双敏教授认为,洪山体育馆应明确为公众提供体育服务的前提,不能直接以营利为目的,否则会演变出“吃着公家饭,拿国家财产为个人或小集体赚钱”的恶劣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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