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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不能务虚(名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6:03 江南时报

  继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后,中共中央日前又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据7月6日新华网报道)。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中共中央先后召集两次会议,专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足以看出中央的重视程度。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不同时期经历了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措施和重点。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针对过去一大二公,没有效率,扼杀发展的分配制度,中央果断提出大力改革分配制度。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特别强调效率,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率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和地区共同富裕的一系列分配政策。这些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实施,使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得到了巨大释放,迎来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收入分配领域一些突出问题也明显地暴露了出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因此,在这次改革中,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第一次分配必须以效率为主,否则,就不能把“蛋糕”做大,改革分配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第二次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关键要在第二次分配上作好文章,利用税收等政策,防止第二次分配出现两极分化。

  落实中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要求,必须从一件件涉及百姓民生问题的实事做起。我们注意到,在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起点提高到1600元以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个人实际支取原提存的“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笔者认为,这些就是涉及百姓民生问题的实事。当前,部分企业高管人员与一般员工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社会上意见很大的垄断行业工资过高问题;如何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例问题;如何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问题;包括加重普通百姓居民生活负担的医疗、教育费用过高,房价太贵等等,都需要一件一件落实。希望有关部门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样逐步拿出具体、有效的措施,落实和解决好这些问题。

  余丰慧,青年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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