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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建委燃气管理处 开查燃气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7:06 新文化报

  日前,长春市建委燃气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对市民关心的燃气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近日,市建委燃气管理处还将依法对长春市燃气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排除施工高峰期的“燃气杀手”。

  

  排除施工高峰期燃气“炸弹”

  

  目前,正值长春市各项基本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城市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和各小区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工程已开工建设。为保证燃气管网施工质量,维护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打击无证施工、超越资质施工、采用劣质材料施工及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施工行为;同时,针对用户装修房屋时私接乱改室内燃气设施,产生安全隐患问题,集中进行查处,向用户宣传正确使用燃气的常识,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保证新入住居民及时用气

  

  住户在购买房屋时,如何判别开发商是否办理了合法的燃气手续?据介绍,长春市现行的新建民用住宅燃气发展程序是由开发商向居民代收3300元/户的燃气安装费。由于个别开发商代收燃气安装费后,未及时向燃气供应企业缴纳或挪作他用,造成居民入住后,燃气迟迟不能开通。所以市民在购房时,要查验开发商是否有《燃气工程开工报告》和《供气合同》。

  长春市现具备管道燃气供应能力的企业有: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天燃气化学工业公司、一汽集团动能分公司。若市民对开发商提供的文件有异议,可拨打市建委燃气管理处的电话0431-7602287咨询。

  本报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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