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出台湖南水文第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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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8:16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7月8日讯(记者 彭楚舒 实习生白婷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6日率领省人大农业委、法制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湖南省水文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庞道沐在调研中强调,要尽快出台湖南水文第一法,推动全省水文事业健康发展。 由于湖南特定的水情环境,水文工作在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省水文工作已经从单纯的收集水文资料,逐步形成了以防汛抗旱减灾为中 心、以水资源水环境检测为重点、以水文信息采集为基础的水文测报和服务体系,历年的洪水预报合格率达92%以上,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均在10亿元以上。但管理体制不顺、投入机制不畅、行业管理薄弱等问题制约了湖南水文事业的发展。即将提交本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湖南省水文条例(草案)》有望解决这些长期困扰湖南水文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庞道沐一行冒着高温先后来到位于长沙县黎托乡川河村的梨水文站和位于湘江边的长沙水文站,详细了解雨量、水位、流量测验仪器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对水文部门多年来为防汛抗旱提供及时、准确的预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水文工作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在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工作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立法从根本上解决。《湖南省水文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规范水文行业管理的需要。他要求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法规出台后要抓好贯彻落实,使之成为具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水文特色的三湘水文第一法,推动湖南水文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