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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告别岭子煤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8:2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田廷芳,特约记者朱兴中报道:“我们与矿上签了‘合同制工人’合同,腰杆挺起来了。”岭子煤矿采煤三队班长李相东说。日前,在淄博老矿区岭子煤矿井下的1516名农民工已签完合同,全部招为“合同制工人”。这标志着“农民工”一词已从岭子煤矿消失。

  今年初,岭子煤矿率先在淄矿集团进行了“农民工”招为“合同制工人”的试点。

他们以人为本,用“平等”、“民主”的思想,致力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善待农民工,做到了6个一样。

  在该矿,记者采访了全国煤炭战线十面红旗之一“永葆革命青春的五四采煤队”队长张敦国。他原来就是一名劳务工,由一个普通农民工干到队长,并且入了党。他介绍说,很多农民工在矿上入了党入了团,成了班组长、区队长。农民工和职工同工同酬,工资奖金按时发放,并且分配情况实行公开,从来没有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记者看到,农民工的宿舍和正式职工的一样,配备了同样的被褥、电视、空调、电话、拖鞋。上井同样吃“贡献餐”,同样过生日,同样吃“成本食堂”、“成本药”,同样有健身、娱乐票。岭子煤矿采煤三队班长李相东说:“我们农民工都加入了工会,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等都参加,职工有什么奖励,我们同样享受。我们农民工上岗之前和上岗后每年都得到安全技术培训,每期15天。”岭子煤矿党委书记徐同科高兴地说,为农民工“正名”,稳定了职工队伍,促进了安全生产。

  据了解,目前,淄矿集团还在济(宁)北新矿区岱庄煤矿同时进行了试点,准备把这一做法在全集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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