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字又怕丢面子 “老生意”吃了哑巴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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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6:1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严珑 通讯员 张言 实习生 刘振 吴君 何丽君)昨日记者获悉,72岁的刘老汉因怕别人笑话自己不识字,草率地在租房合同上签了字,结果赔了1.2万元。 刘老汉是位“老生意”,不过,他只认得自己的名字与阿拉伯数字。去年4月,汉川人姚某以1500元/月的价格租下他一套临街门面。签合同时,姚某提出门面要装修,若提前 收房的话,所有装修费用全部由刘老汉承担。刘老汉坚持若提前收房只能赔偿3000元违约金,而不承担装修费用。姚思考后表示同意,并起草了一份两年租赁合同催他签。刘老汉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因担心姚某嘲笑自己不识字,遂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本月2日,有人提出以4000元/月的价格租下该套门面。刘老汉遂向姚某提出收回门面并支付违约金。此时,姚某表示收回门面可以,但必须依据合同赔偿3000元违约金和1.2万元装修赔偿金。原来,签订合同时,姚某仍将装修赔偿金一项写了进去,但刘老汉不识字,吃了个哑巴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