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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何时不再重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7:09 红网-湖南日报

  胡信松

  不到3个月时间里,山西忻州市辖下相邻的3个县先后发生私制私藏炸药爆炸案,93条生命被吞噬。

  面对无辜的遇难者和他们亲人悲伤的泪水,当地相关部门是否反省过:“我们尽责

了吗?!”反思之后是否该举一反三,建立起层层的责任制,采取治本之策,彻底杜绝类似的悲剧重演?!

  3次爆炸事故到底应由谁来负责?私藏炸药者是罪魁祸首,政府监管不到位也难辞其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早已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应当建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段,禁止设在城市市区和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但在利益驱使下,总有人铤而走险;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又总是“疏忽或失职”。忻州连续发生爆炸事件,93条鲜活的生命就成了“疏忽和失职”的牺牲品。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其实,这些悲剧发生的背后远不止“疏忽”和“失职”这么简单。作为国家严格管制的爆炸物品,对普通百姓而言不是轻易买得到的,而那些能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到的,肯定得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背景”,也就是说,在非法获取爆炸物品问题上,那些提供便利的人和有关职能部门难辞其咎。作为一级地方政府,保一方平安,绝不应是一句空话。近年来,非法开采的小煤窑屡禁不止,地下炸药市场异常“繁荣”,且隐蔽性和流动性强。打击私藏炸药,需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实行责任制,对打击不力导致私藏炸药泛滥、事故频发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厉追究。

  私藏炸药不绝,群众之难不已。如何从根源上治理、封堵爆炸物品非法流通渠道,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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